险企布局养老产业快马加鞭 |
时间:2014-12-19 17:25:20 点击: 次 |
对改善民生之重视,被一次次提上最重要的议事日程。12月9日至11日举行的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四次提到“民生”,“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再次成为来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要完成好这项任务或许要比想象中更难。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民生安全网,正面临着全面挑战。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使得民众养老的刚性需求上升,同时,消费升级也将拉动产业增长;另一方面,我国养老健康供给十分紧张,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鉴于此,保险“新国十条”特别提出,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事实正是如此,商业保险有着具有独特的行业优势,理应在养老健康产业中发挥关键作用。 掘金银发市场
目标人群扩至普通人 “健康养老产业正在成为全球最有希望和前途的朝阳行业。”华夏保险董事长李飞直言。 据有关机构预测,到2033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超过美国的总人口,到2050年左右将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未来十年人口老龄化将拉动我国健康养老产业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速。人口老龄化催生了庞大的健康养老市场需求,带动了“银发产业链”的发展,这个产业链包括养老地产、养老保险、护理保险、养老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养老陪护、家政、健康管理等环节。 李飞坦言,保险公司在整个产业链中,可以依托自身的保险业务提供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比如目前国外一些著名的保险公司都拥有自己的医院、康复中心,为客户提供免费或低价质优的服务。 事实上,目前已经着手银发市场掘金的险企并不在少数,险企也逐渐成为继房地产商、大型央企后,投资养老产业的新兴力量。目前,国内已有不少保险公司借助强大的资金实力以及保险业务的协同效应,启动养老产业链商业模式,如泰康、合众等公司开发养老地产项目,将保险产品与养老社区相衔接。这些创新不仅发挥了保险的业务优势,拓展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更重要的是为客户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相关产业也得到有效发展。 今年9月份,保监会批复同意了太保寿险以重大股权投资方式设立中国太保养老投资公司。据透露,未来5年,作为国内首家养老产业投资管理公司,太保养老投资公司计划受托太保系统内的险资,投入约30-40亿元,通过兴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建设10-20家养老院区,2000-6000张床位,首个项目将于2015年初正式动工。其差异化策略包括选址市中心、轻资产、小规模、快速复制,以收购和租用城市中心城区现有物业并改建成养老设施为主,同时辅以大型养老社区投资和服务的模式。 聚焦护理保险
老人护理难题待解 虽然险企现阶段推出的养老地产项目多是针对经济水平较高的人群,但是对于中等及较低收入的老人来说,保险保障也必不可少。据悉,北京去年底推出了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险,保障范围涵盖北京各类公共场所的意外事故,凡在北京生活或工作的50-60周岁退休人员和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皆可投保,保费仅为15元。广东省则于今年4月份推出老年人意外险,半年内覆盖率已达13%,理赔人数超过400人次,理赔金额超过100万元。 据《2010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到2015年,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重度老龄化和高龄化问题使得赡养老年人所面临的困难越来越严重。 然而,随着我国家庭规模日渐缩小,依靠家庭成员解决老年人护理问题并不现实,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作为对被保险人因年老、严重或慢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长期护理机构或在家接收他人护理时支付费用给予补偿的险种,长期护理保险在发达国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经营主体,采取自愿保险的方式,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以美国为代表;另一种是由政府作为管理主体,采用强制保险的方式,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以日本、德国为代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荆涛指出,借鉴美国、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建立适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应分三步走。第一步是采取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模式,在经济发达的城镇地区的中产阶级以上家庭开办起来;第二步是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作为补充保险的模式;第三步是实行政府强制的全民长期护理保险模式。 期待延迟纳税
政策细则亟待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新国十条”还明确,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复旦大学保险研究所所长徐文虎表示,作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重要的创新方式,青岛翰飞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期待已久的税延型养老保险已经到了非推出不可的时候了,这是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未富先老”、“全民纳税”、养老方式单一等问题的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考虑到期间物价上涨是因素,因而能起到减税作用。 其实早在2008年,保监会曾出台《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产品,以月保费为上限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于个税前一次性扣除。但由于各方利益冲突以及机制欠成熟,该试点推出两月即被国税总局叫停。 对此,徐文虎认为,国内相关部门在推行税延型养老保险时需要出台完善的政策,包括对账户的管理、运行监控等以及养老金给付时如何计税,要考虑时间因素以及税收起征额度上升是否会导致发放养老金时计提税率的变化等。并且,还须有符合我国国情的上限,使不同收入水平的个人都能享受到同等效力的税收优惠。同时,需要尽快出台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的方案。此外,政府还应意识到,税延资金运用阶段免税而在领取养老金环节征税只是国家让渡一定的税收时间价值,从长远来看,则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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